程 序 | 办理单位 | 所需材料 |
受邀证明 材料 | 申请人 | 1、 自组团:提供香港/澳门发出的邀请函(含行程)扫描件; 2、 参团:提供因公临时赴港澳参团人员情况表; 3、 参加双跨团组的:提供国家部门、外省(市、区)《任务批件》复印件及《任务通知书》原件; 4、 培训:提供国家外专局《任务批件》或《培训审核件》; |
材料初审 签章 | 所在单位 相关职能部门 | 湖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审批表(每人1份) |
出具报批件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湖南省因公赴港澳报批件(团组1份); |
校内审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校领导签批:校长、校党委书记联签(正处级及以上干部) 分管外事的校领导签批(其他人员) 2、校内公示(副厅级及以上人员7天,其他人员5天) 3、出具公示证明材料(校办) |
教育厅审批 (副厅级及以上干部)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湖南省因公赴港澳报批件; 2、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3、公示证明材料; 4、邀请函(含行程)复印件。 |
省港澳办 审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湖南省因公赴港澳报批件; 2、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3、邀请函(含行程)复印件。 |
省委组织部备案 (副厅级及以上干部)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
下达批件 | 省港澳办 | 1、 正厅级人员报批材料由省港澳办呈送省委副书记签批; 2、 其他人员报批材料由省港澳办签批。 |
证照及签注 | 省港澳办 | 1、《任务批件》; 2、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卡(首次办证或需更换新证人员); 3、制作通行证和办理签注; 4、已签注的通行证由校国交处领回。 |
出访 | 申请人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 常规团组:团组负责人于出访前3个工作日到校国交处进行行前安全教育,领取通行证; 2、 严格按照《任务批件》批准的时间(出入境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和行程执行出访任务。 |
返回 | 申请人 | 1、通行证(回国后5天)交还至国交处; 2、出访总结(回国后15天发送至国交处);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3、向省港澳办提交入境申请,上交出访总结。 | |
费用结算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任务批件》复印件(团组1份,签字盖章); 2、湖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每人1份); 3、汇率核算; |
申请人 | 4、出入境机票凭证; 5、整理票据,按照计财处相关规定履行报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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