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序 | 办理单位 | 所需材料 |
应邀赴台 材料 | 申请人 | 1、 邀请函:不得出现中文或英文字样的“中华民国”、“国立”和“民国**年”纪年表述,如参加国际会议,需附所有参会人员名单; 2、 行程安排:台方格式,不得有“自由活动”以及政治敏感内容的安排; 3、 人员名单:台方格式1份,名单内中国不得与台湾并列; 4、 承诺书:邀请方出具,承诺不涉及政治如“一中一台”; 5、 邀请单位背景材料。 |
材料初审 签章 | 所在单位 相关职能部门 | 湖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审批表(每人1份) |
校内审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校领导签批:校长、校党委书记联签(正处级及以上干部) 分管外事的校领导签批(其他人员) 2、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 |
教育厅报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 校办行文:《关于XXX等X位同志赴台交流访问的请示》; 2、 湖南省教育系统赴台交流立项申报请批件; 3、 人员名单(台方格式1份,境内格式的3份,不用盖章); 4、 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5、 邀请方资料:含邀请函、行程、人员名单、承诺书、邀请方背景资料。 |
省台办报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 校办行文:《关于XXX等X位同志赴台交流访问的请示》; 2、 湖南省教育系统赴台交流立项申报请批件(教育厅签章); 3、人员名单(台方格式1份,境内格式的3份,不用盖章); 4、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5、邀请方资料:含邀请函、行程、人员名单、承诺书、邀请方背景资料。 6、入台许可证。 |
下达赴台批件 | 省台办 | 1、申请人领取赴台批件原件并扫描发至校国交处。 |
办理赴台证 | 申请人 | 1、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赴台批件;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小2寸)或现场照相; 6、入台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7、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行前教育 | 省台办 | 1、申请人出访前与省台办联系进行团组行前教育。 |
出访 | 申请人 | 1、 严格按照《赴台批件》批准的时间和行程执行出访任务。 2、 保持政治敏感性,不带涉密材料,不参与政治活动,不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 |
完成出访 | 申请人 |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返回后5天内交还至国交处); 2、出访总结(返回后12天内发送至国交处);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3、向省台办提交出访总结。 | |
费用结算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赴台批件》复印件(团组1份,签字盖章); 2、湖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每人1份); 3、汇率核算; |
申请人 | 4、出入境机票凭证; 5、整理票据,按照计财处相关规定履行报账手续。 |
湖南省台办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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