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序 |
办理单位 |
所需材料 |
应邀赴台
材料 |
申请人 |
1、邀请函:不得出现中文或英文字样的“中华民国”、“国立”和“民国**年”纪年表述,如参加国际会议,需附所有参会人员名单;
2、行程安排:台方格式,不得有“自由活动”以及政治敏感内容的安排;
3、人员名单:台方格式1份,名单内中国不得与台湾并列;
4、承诺书:邀请方出具,承诺不涉及政治如“一中一台”;
5、邀请单位背景材料。 |
材料初审
签章 |
所在单位
相关职能部门 |
湖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审批表(每人1份) |
校内审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校领导签批:校长、校党委书记联签(正处级及以上干部)
分管外事的校领导签批(其他人员)
2、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 |
教育厅报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校办行文:《关于XXX等X位同志赴台交流访问的请示》;
2、湖南省教育系统赴台交流立项申报请批件;
3、人员名单(台方格式1份,境内格式的3份,不用盖章);
4、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5、邀请方资料:含邀请函、行程、人员名单、承诺书、邀请方背景资料。 |
省台办报批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校办行文:《关于XXX等X位同志赴台交流访问的请示》;
2、湖南省教育系统赴台交流立项申报请批件(教育厅签章);
3、人员名单(台方格式1份,境内格式的3份,不用盖章);
4、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5、邀请方资料:含邀请函、行程、人员名单、承诺书、邀请方背景资料。
6、入台许可证。 |
下达赴台批件 |
省台办 |
1、申请人领取赴台批件原件并扫描发至校国交处。 |
办理赴台证 |
申请人 |
1、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赴台批件;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小2寸)或现场照相;
6、入台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7、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行前教育 |
省台办 |
1、申请人出访前与省台办联系进行团组行前教育。 |
出访 |
申请人 |
1、严格按照《赴台批件》批准的时间和行程执行出访任务。
2、保持政治敏感性,不带涉密材料,不参与政治活动,不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 |
完成出访 |
申请人 |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返回后5天内交还至国交处);
2、出访总结(返回后12天内发送至国交处);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3、向省台办提交出访总结。 |
费用结算 |
国交处
(港澳台办) |
1、《赴台批件》复印件(团组1份,签字盖章);
2、湖南农业大学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每人1份);
3、汇率核算; |
申请人 |
4、出入境机票凭证;
5、整理票据,按照计财处相关规定履行报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