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2025—2026年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通知

时间: 2026/05/12   作者:   点击: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管理办法》(湘农大发 〔2020〕62号)文件,我校现开展2025-2026年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申请,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海外访学且完成任务回国的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海外访学基金资助为一次性资助,设A、B、C、D、E五个类别(币种为人民币)。

资助标准

访学类别

欧美澳地区

亚洲地区

A类:访学时间超过一年(含)或一学年(含)

1.5万元

1.2万元

B类:访学时间超过六个月(含)或一学期(含)

0.8万元

0.6万元

C类:访学时间超过 3 个月(含)但不足一学期

0.5万元

0.3万元

D类:访学时间超过 1 个月(含)但不足 3 个月

0.2万元

E类:访学时间少于 1 个月

0.1万元

三、申请材料

1.《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资助申请表》(学院签字并盖章);

2.海外访学接收单位的邀请函或接收函;

3.海外访学证明材料:原始成绩单/科研证明/实习证明/学术活动证明/资格考试/选题报告记录表/获奖证书等;

4.海外访学总结;

5.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出入境证明;

6.学校财务系统登记认可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

四、申报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申报情况并提交海外访学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经审核通过的海外访学基金资助,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经学校审批和备案的访学项目、已获得国内外各类全额资助的访学项目不列入资助范围。

2.在海外访学期间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或访学期满未按时回国的,取消资助资格;如有上述情况且已获得资助的学生,须退回已资助费用。

3.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618028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资助申请表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学生海外访学总结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5月11日

    (一审:王芳芳;二审:文春晖;三审:邬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