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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拔2016年赴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交换留学生的通知

    时间:2016-05-17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我校与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交流协议,拟选拔优秀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于2016年赴菲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

        留学期间为20168月至201612月底。

    二、专业及名额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派。根据对方学校要求,拟定下列学科或专业(学习科目)进入选派范围:农业、生物、化学、语言文学、兽医、渔业、食品技术等,每个学习科目可推荐3名本科生或2名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无记过以上处分记录;

    2、有团队精神和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视野开阔,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

    3、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国际旅费及境外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本专业排名靠前;

    5、较好的英语基础;

    6、无不良习惯,身心健康,正直坦率,开朗活泼。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申请人登陆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unau.net/),点击部门设置,进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报所在学院;

    2、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根据报名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推荐候选人,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留学需导师签字推荐,并报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3、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考察确定留学人选。

    五、相关费用

    1、对方学校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留学生个人需负担国内、国际旅费及生活费等。

    2、其他相关费用,如办理因私护照、出国签证费、医疗及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分互换及学籍管理

    1、学校保留学籍,留学人员向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留学请假手续;

    2、学分互换,本科生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在留学期间应修满相应学分,回国时带回盖有公章的有效的课程成绩单,通过学院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查盖章,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进行学分互换。

    七、其它

    学校提供出国留学渠道,出国途中及留学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等问题,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八、报名日期

    即日起可报名, 525日下午5截止。申请表格经学院签字后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方式汤老师

    联系电话:8461806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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