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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赴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留学的通知

    时间:2015-05-14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我校与菲律宾中吕宋国立大学交流协议,拟选拔优秀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于2015年赴菲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

        留学期间为20159月初至201512月底。

    二、专业及名额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中选派。根据对方的要求,拟定下列学科或专业(学习科目)进入选派范围:农学专业、牧草种植与饲养、绿化草地种植、草地休闲、草地农业与牧场管理、动物营养与管理、畜牧学专业、兽医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英语专业。每个学习科目可推荐5名本科生。另可派2名硕士研究生同行。

    三、报名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无记过以上处分记录;

    2、有团队精神和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视野开阔,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

    3、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国际旅费及境外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本专业排名靠前;

    5、较好的英语基础;

    6、无不良习惯,身心健康,正直坦率,开朗活泼,能够代表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形象。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申请人登陆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unau.net/),点击部门设置,进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报所在学院;

    2、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根据报名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推荐候选人,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留学需导师签字推荐,并报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3、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考察确定留学人选。

    五、相关费用

    1、对方学校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留学生个人需负担国内、国际旅费及生活费等。

    2、其他相关费用,如办理因私护照、出国签证费、医疗及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学分互换及学籍管理

    1、学校保留学籍,留学人员向学院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留学请假手续;

    2、学分互换,根据留学期间的同届同学所学课程,在留学期间至少修满相应的课程数,回国时带回盖有公章的有效的课程成绩单,通过学院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查盖章,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进行学分互换。

    七、其它

    1、学校提供出国留学渠道,出国途中及留学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等问题,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2、“出国(境)留学协议书”,须经家长亲笔签字。

    八、报名日期

    即日起可报名, 429日下午5截止。申请表格经学院签字后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方式  王芳芳13875853330  办公电话 8461878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4.23 


    其他事项

    1 广州至马尼拉国际机票往返约2000元,生活费约1000/月。

    2 必须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

    3 考虑学习方便,建议自带笔记本电脑。

    4 申请人尽早办好个人因私护照,出国前办理因私出国签证。

    5 各专业分别授课,出国前参照选课书了解在对方可以选修的课程。

    6 成绩单是回国后进行学分转移的凭据,务必带回或邮寄回校。

    7 所修课程数不得少于留学期间国内同学所修的课程数,少了则进行补考或重修必要的课程。

    8 回国后提交一份留学总结报告,交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一份,方可办理学分互换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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